BOB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和国家、江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及其他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管理,有效保护江西省野生动植物资源,省林业局起草了《江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国家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有更高要求。BOB党的以来,习总多次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尤其是在去年,我国组织召开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峰会,习总发表主旨讲话,提出要支持发展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野生动植物保护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内容,国家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资金和项目规范管理的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省里针对项目管理在资金管理、项目库建设、检查验收、绩效考核等方面,陆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2021年起中央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在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但尚无突出野生动植物保护特色、指导性和约束性较强的项目管理办法。为适应新形势需要,着力项目库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急需制定《办法》,进一步明确支持方向,规范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档案管理等内容,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通知》《江西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江西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
《办法》是省林业局2022年规范性文件立项项目。为按时完成《办法》制定和实施任务,省林业局紧密推进了《办法》起草工作,先后历经前期起草初稿、内部座谈、集中修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等过程,该项工作已经持续两个多月,在多次讨论修改后,形成初稿,4月29日征求局相关处室(单位)、设区市林业局有关意见。5月24日,邀请有关院校的4位专家对《办法》进行研究讨论。截止目前,共征求到75条意见,其中无意见41条,修改意见34条,BOB经研究,对其中25条意见予以采纳,1条部分采纳,8条未采纳。
《办法》共设五章,二十四条。涵盖制定依据、遵循原则、支持范围、申报主体、BOB申报方式、评审方式、项目库建设、项目监管、档案管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内容。
(一)支持范围。BOB《办法》明确支持6个方向,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致害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及损害补偿及其他等,BOB并细化了支持内容。
(二)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法人单位并具备相应条件:申报项目符合支持范围;具有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能力;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和项目实施必要的基础条件;具备相应技术人才队伍或者科技支撑队伍。为规范项目申报和实施,《办法》明确市级层面项目申请单位申请市域内跨县(市、区)实施项目;县级层面项目申请单位申报县域内实施项目。
(三)申报方式。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因素法申报的项目,由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提出,以省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表,省林业局审定。按项目法申报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组织编制《江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立项依据、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和范围、投资估算和绩效目标等。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域内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并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汇总后转报省林业局。省直单位相关项目,直接报送至省林业局。
(四)评审方式。省林业局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做好项目审核和汇总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并对评审项目进行排序。对确定实施的项目,通知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实施方案由省林业局审定。
(五)项目监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对不符合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和技术要求的,要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可提出停工要求,省林业局可以采取取消其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措施。
(六)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结束,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项目完成总结报告,提出项目完工验收申请,省林业局根据实施单位验收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组织相关部门履行验收手续。